河北省首笔国外汇款缴税业务在雄安新区完成

日前,从新加坡以汇款方式缴纳的51.84万元(人民币)“财产转移书据”印花税在雄安新区成功入库,这标志着我省首笔国外汇款缴税业务在雄安新区完成。

通过汇款方式缴纳该笔税款的是一家名为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的非居民金融服务企业,该企业是新加坡淡马锡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均在新加坡,在中国境内没有实际控制机构,在中国境内的税务事项主要委托第三方涉税服务机构进行代理。此次缴纳的“财产转移书据”印花税税款,是因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向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转让其所持价值10.67亿元的中国境内126家村镇银行股份业务而产生。

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总部位于雄安新区。去年12月,雄安新区税务局通过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获得了这笔非居民企业印花税应征信息,并及时与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取得联系,确认企业签订126家村镇银行股份转让合同将在中国境内使用,用于上述村镇银行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业务。因此,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具有就该合同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义务。

由于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没有实际控制机构,也未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该企业希望能通过设立在新加坡的对公账户直接向国内汇款的方式缴纳税款,以避免开立账户、内部审批的一系列繁琐流程。

雄安新区税务局在充分了解该非居民企业纳税人的诉求基础上,一方面积极与河北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雄安新区营业管理部、雄安新区外汇管理局和指定外汇业务经办行(中国银行雄安分行)沟通联系,明确通过国外汇款方式缴纳税款业务的流程规范;另一方面加强内部税源管理分局、纳税服务和收入核算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打通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确保一次性完成申报、汇款、入库和开具完税凭证的全部流程,实现“最多跑一次”,避免了企业委托的涉税服务机构在北京与雄安新区之间的来回奔波,进一步提升了办税效率,为非居民企业纳税人节约了办税成本,税务部门也积累了国际税收业务的办理经验。

雄安新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雄安新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加速落地、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的快速发展,雄安新区税务局将通过进一步与人民银行雄安营业管理部、外汇管理局等金融监管部门合作,加快推进雄安新区国际税收业务的发展,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贡献税务力量。(来源:中国雄安官网)

责任编辑:李泽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