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药品流通追溯监管系统建设
32472家药品经营企业加入追溯监管系统
从近日召开的全省药品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21年,我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完善药品流通追溯监管系统,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取得新进展。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非现场监管试点,在44家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及麻精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推行重点区域仓储视频监控、温湿度远程监测,32472家药品经营企业加入追溯监管系统,汇集药品品规24.34万个、数据31.25亿条。着力推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制度,所有纳入国家第一批实施品种及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完成UDI赋码,进度居全国前列。
药品监管部门严格新冠病毒疫苗流通全过程质量管控,开展疫苗储存、运输、接种各环节监督检查,严防疫苗脱离冷链,非法流通贩卖,确保疫苗质量安全。着力强化防疫药械质量安全监管。以疫情期间新批准生产企业、出口企业,以及储备单位、定点医疗机构为重点,加大防疫药品、医用口罩、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的检查抽验力度,对应急产品实行逐步退出机制,严防应急注册许可有效期满,未申请注册许可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严防假劣防疫药械流入市场。发挥零售药店“哨点”监测作用,在药品流通追溯监管系统和“药安食美”移动应用端开通售药登记功能,实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销售全部实名上报、在线统计。
完善省市县三级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机制,强化行刑衔接,依法严查严打违法犯罪行为。去年查办案件7346件、涉案货值25842万元、罚没款7181万元,其中查办大要案16件。
(来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李天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