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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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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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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隆化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乐亭县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的公告 

河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大学简介

河北大学是教育部与河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也是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高,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001岗应聘人员如有高校或者科研机构教学科研相关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报名时须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大学拟公开招聘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17名。具体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第二批)》(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电子邮箱报名及邮寄报名材料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2月28日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邮寄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河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第二批)》(附件1)。

2.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河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科、研究生学习成绩单、所有相关证书(含所有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奖励证书等)及发表学术论文等材料复印件报名。

学术论文范围指个人在研究生期间所发表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应聘人员为第二作者。

奖励范围指个人在研究生期间所获得政府部门组织各类评比活动所获奖项或科研奖励。

荣誉称号范围指个人在本科、研究生阶段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称号。

(2)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在办理中的,可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3)应聘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到报名地点;同时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须使用“姓名+应聘材料”,所有附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压缩包以“姓名+应聘材料”命名。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3.资格审查

对照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http://rsc.hbu.cn)。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开考比例:教学岗位(代码:001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其他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后,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1.笔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阶段。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卷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视防疫要求另行确定笔试方式。笔试成绩在河北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http://rsc.hbu.cn)。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视防疫要求另行确定面试方式。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打分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进行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由评委进行打分,采用“体操打分”办法,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即为面试得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http://rsc.hbu.cn)。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大学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选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报学校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cn)公布招聘笔试通过人员名单、面试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5079469(河北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9650(河北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第二批)

2.河北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详情登录

https://rst.hebei.gov.cn/a/kaoshizhaopin/2021/1231/11487.html

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此次招聘共有15家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1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沧州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cangzhou.gov.cn/)、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1年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27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为:从2021年12月2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网址:

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

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9:00至1月11日17:00

交费时间:2022年1月5日9:00至1月12日17:00

2.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cangzhou.gov.cn/)、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发布的通知公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五天后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查询。

(二)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5:1,体育运动学校招聘岗位3: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考生须按照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放弃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cangzhou.gov.cn/)、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110.249.194.214:82/)公布。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由市教育局负责,体育运动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由市体育局负责。负责考察和复审的单位要对考察对象的表现写出书面报告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因考察不实造成用人失误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防疫要求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具体要求为:考试前7日至考试前48小时一次,考试前48小时内一次,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接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十一、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受疫情影响,符合此次教育类招聘岗位条件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附件1 沧州市2021年市直政府系统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附件2 沧州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  0317-3170632

市人社局事业科  0317-3206528

详情登录

http://rs.cangzhou.gov.cn/rs/c100290/202112/1ac2a5f0042347719c6c5de2612f6493.shtml

沧州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沧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1年沧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岗位信息表中明确标注为“类”的为一级学科,该学科下的二级学科(专业)均可报名,未标注为“类”的均为专业名称,仅该专业具备报名资格,该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及同一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不具备报名资格。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专业岗位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校专业资格认定专家组认定通过后,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214:85/。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至2022年1月14日17:00(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交费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至2022年1月15日17:00。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上传附件、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岗位信息表》所列专业规定了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和学位证未明确标明专业方向,需出具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党员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入党志愿书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要求扫描原件并按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其他材料的顺序整理到一个PDF文件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及时关注沧州师范学院官网发布的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沧州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caztc.edu.cn)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校教育类相关科目(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与招聘岗位应具备能力相关内容)。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证件审核环节。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进入证件审核人员笔试成绩的最低分。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5天后在沧州师范学院网发布。

2.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对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考生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为: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岗位信息表》所列专业规定了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和学位证未明确标明专业方向,需出具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单。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党员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入党志愿书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原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沧州师范学院网通知。

(2)面试方式。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现场叙述、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辅导员岗位采取个人演讲、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3)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工作经历长者、职称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上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由沧州师范学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师范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防控要求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具体要求为:考试前7日至考试前48小时一次,考试前48小时内一次,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接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五、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7-5667721

附件:2021年沧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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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s.cangzhou.gov.cn/rs/c100290/202112/6c0e270eb52143f4b812fb87b3588cb5.shtml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沧州工贸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根据上级批准的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此次共招聘工作人员75人。其中,沧州职业技术学院60人,沧州工贸学校15人。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工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3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岗位条件符合年龄放宽为40周岁以下的,要求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12月3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05:85。

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9:00至2022年1月14日17:00(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交费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至2022年1 月15日17:00。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上传附件、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党员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入党志愿书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其他岗位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证书和工作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要求扫描原件并按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其他材料的顺序整理到一个PDF文件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zvtc.cn)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计算机基本操作知识、职业教育相关知识、教育学心理学、信息化教学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考试时限为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证件审核环节。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岗位进入证件审核人员笔试成绩的最低分。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人员名单可于笔试结束五天后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

2.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对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证件审核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考生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为: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党员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入党志愿书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原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其他岗位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证书和工作证明等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czvtc.cn)通知。

面试的形式及内容:

行政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采取个人演讲、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

校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教师岗位、实训基地实训管理员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养,包括教态语态、板书设计、专业知识、教学方法、现场答辩等方面。一是自选所报专业或相近专业试讲题目,完成15分钟的现场教学,要求板书设计及粉笔字书写;二是回答评委1~3个问题,时间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招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职称高者、具有相应级别教师资格证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上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以此办法确定前后次序。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由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防控要求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具体要求为:考试前7日至考试前48小时一次,考试前48小时内一次,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接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五、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7-2128536

附件:2021年沧州职业技术学院、沧州工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详情登录

http://rs.cangzhou.gov.cn/rs/c100290/202112/589bfea744224482a3d912cdfd0b4663.shtml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

息表》(附件)。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网址:http://221.192.132.159:98/。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至2022年1月14日17:00(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交费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至2022年1月15日17:00。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上传附件、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本科专业要求的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党员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入党志愿书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要求扫描原件并按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其他材料的顺序整理到一个PDF文件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及时关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网址:www.czmc.cn)发布的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写作。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证件审核环节。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进入证件审核人员笔试成绩的最低分。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人员名单可于笔试结束五天后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

2.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对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考生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为: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本科专业要求的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党员条件要求的还需提供入党志愿书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原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3.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养,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采取试讲、现场答辩形式进行。

一是试讲,备考15分钟后,完成15分钟的现场教学,要求板书设计及粉笔字书写;二是回答评委1~2个问题,时间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照笔试成绩高者、工作经历长者、职称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上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防控要求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具体要求为:考试前7日至考试前48小时一次,考试前48小时内一次,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接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五、有关问题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7—5508021、5508023

附件:2021年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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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s.cangzhou.gov.cn/rs/c100290/202112/49ef34ade4a7445f8858f008e19ed2c8.shtml

沧州市第一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沧州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12月3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05:88/。

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9:00至2022年1月14日17:00(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上传附件、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报考会计1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符合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证明中注明工作年限与起止时间)。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要求扫描原件并按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其他材料的顺序整理到一个PDF文件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学校网站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考试内容:行政职员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历史及文学类相关知识;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对应学科的专业知识;会计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相关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人员名单可于笔试结束两天后在沧州市第一中学网站(网址:http://www.hbczyizhong.cn/   )查询。

2.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3的比例对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考生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为: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会计1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符合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证明中注明工作年限与起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当事人责任。

3.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沧州市第一中学网站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养,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

采取试讲、现场答辩形式进行。

会计、行政职员岗位面试采用答辩方式;教师岗位面试均采用试讲方式,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上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市第一中学网站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第一中学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防控要求

从报名开始,考生需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每日打卡,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具体要求为:考试前7日至考试前48小时一次,考试前48小时内一次,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接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五、有关问题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7-2130705

附件:2021年沧州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详情登录

http://rs.cangzhou.gov.cn/rs/c100290/202112/065a048bbdfd4eb5a421aec3db8c9d6c.shtml

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招聘数量、岗位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户籍不限。

(二)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信息表》“备注”栏),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12月3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05:82/。

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至2022年1月14日17:00(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交费时间:2022年1月10日9:00至2022年1月15日17:00。

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上传附件、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符合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证明中注明工作年限与起止时间)。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要求扫描原件并按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其他材料的顺序整理到一个PDF文件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5M。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及时关注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btzyxy.com.cn/)发布的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btzyxy.com.cn/)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证件审核环节。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不得低于相同试卷类别进入证件审核人员笔试成绩的最低分。

笔试成绩、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人员名单可于笔试结束五天后在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

2.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3的比例对拟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证件审核由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考生需出具的证件和材料为: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具备翻译资质的部门出具的中文成绩单)、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证明中注明工作年限与起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3.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btzyxy.com.cn/)通知。

面试的内容及形式: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中共党员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以上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上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防控要求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7日内和48小时内2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具体要求为:考试前7日至考试前48小时一次,考试前48小时内一次,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两次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接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五、有关问题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7-8026114

附件:2021年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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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s.cangzhou.gov.cn/rs/c100290/202112/98c6029d9aa14ec4a9f16c5acfe484e8.shtml

平山县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县委办、政府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工作的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拟为县委组织部人才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公开选调12名工作人员。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选调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岗位计划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县委组织部人才服务中心专技岗位5名;县委宣传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专技岗位3名;县委统战部统战服务中心专技岗位2名;县委党校专技岗位2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平山县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对象

平山县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选调资格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9日以后出生);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齐全;

6.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参加各类招录(招聘)未满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尚在新聘用岗位试用期的;

6.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限制提拔使用、跨单位交流使用的。

五、选聘程序与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和审档、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4日。

通过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5日(元旦假期不休息)。

2.报名地点

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313股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自行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平山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蓝底相片3张。

(三)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党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

在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313股室)由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详细核对准考证上填写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聘请有关专家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中统一评分标准,评委现场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测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由按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学历较高者的顺序确定。

(八)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空腹到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体检的组织方法、程序和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和审档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审查,通过政法、卫健、纪检等部门进行审查。考察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人选资格。

如有体检、考察和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和审档均合格人员在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内没有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纪律监督及其他

1.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除认真做好参加选调准备工作外,要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日常工作与参加选调两不误。公选期间,自觉遵守公选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或搞非组织活动。

2.参与组织选调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客观公正、严谨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严禁违规操作或泄密等违纪问题发生。

3.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平山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4.对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本次选调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本人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6.考生笔试和面试时,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出示“河北健康码”。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从其规定。 

咨询电话:0311--82919524

附件1:平山县2021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平山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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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jzps.gov.cn/col/1638412302058/2021/12/29/1640746555277.html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为所属事业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1名,为所属事业单位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选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市行政审批局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拟选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详见《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2月30日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hdrsj.gov.cn/)和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网站(http://xzspj.qhd.gov.cn/)、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接收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1月10日上午9:00点至17:00点(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身份证(或其他户籍材料)、毕业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考生本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查询、自助打印】)、学位证、职称证书、资质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自行制作电子版(PDF、照片或图片格式,须保证内容清晰可见,文件名称与内容相符)并添加到同一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统一规范为“岗位代码+姓名”,例如“001+张三”)后发送至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人员招聘邮箱xzspjrjk@126.com;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取得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审批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以及报名要求对上传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结果由市审批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前携带报名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2.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依照选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选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个人自行负担,体检单位统一收取并出具发票。

体检合格的,由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选确定、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网站、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35-3655130(市审批局机关党委(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335-3651955(市纪委监委驻市审批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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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sj.qhd.gov.cn/home/rNews/detail?code=cmpzTmV3cw%ce%b3%ce%b3&condition=cnNqTmV3c05vdGljZQ%ce%b3%ce%b3&id=1228

隆化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和《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承人社字〔2016〕357号),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承德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9名,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49名(县直部门94名,乡镇5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隆化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对象、比例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具体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根据《隆化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规定要求确定。

2、报名人员在公告发布日前具有限定地区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限定地区的(含因到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

3、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配偶为隆化县户籍的外地籍毕业生,须出具相关婚姻情况证明,可以报考限定隆化县户籍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9日至2003年12月28日出生);岗位条件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限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条件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提示: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以上解释范围内的2020年毕业生,2019年毕业生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时,择业期已满2年的不纳入此范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特岗教师;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截止《公告》发布日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隆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 发布招聘公告

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7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和隆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beilonghua.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次招聘考试隆化县、平泉市、丰宁县、宽城县将同步组织实施,考生只能在上述有关县区发布的招聘计划中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地址:隆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1室。

3.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9:00至2022年1月 7日17:00。

4.缴费时间:2022年1月4日9:00至2022年1月7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5.报名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持《隆化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蓝底小二寸彩照3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为隆化县户籍,因考入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和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因升学户口迁出证明;户籍是外地籍但配偶为隆化县户籍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核定开考比例

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

(四)考试

1、笔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笔试内容如下:《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合并一张试卷,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5小时,满分100分。

①笔试时间:请各位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隆化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本次考试在县内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无效)。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③考生可登录隆化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④笔试成绩公布后,隆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依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

2、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知识素质和行政办公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3)面试分组: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如遇特殊情况,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划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4)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侯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5)考试总成绩的合成: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6)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学历相同,985院校、211院校依次优先录取);大学生退役士兵;具有隆化县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择优聘用。

(五)考核、体检

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取消的名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参照前款规定中确定的优先次序递补。此次招聘体检由县招聘办负责,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隆化县人民政府网及隆化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后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必须同其签订《聘用合同》,并为其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后方可进行流动。

五、相关要求

(一)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参照《公务员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及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二)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三)考生务必关注隆化县人民政府网站,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

(四)本实施方案由隆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遇特殊情况由隆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情况复杂的报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工作组督导检查笔试工作。考试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笔试和面试封闭管理,全程电子监控,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必须经过安检和电子设备检测,并收缴通讯设备统一管理,防止高科技作弊。

联系电话:0314-7084079

六、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①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②持“河北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主动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③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④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但是在进场验证摄像和监考员进行身份核查时须摘除口罩主动配合。如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⑤ 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疑似病例以及与新冠肺炎病人有接触史但无任何症状的考生,以及考试期间发现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⑥其他要求按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隆化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隆化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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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hebeilonghua.gov.cn/content.jsp?code=16404

乐亭县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四)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5日至2004年1月5日期间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研究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八)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乐亭县2021年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选聘范围

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毕业生。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1年12月28日,通过唐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 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tssydwzpw.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2022年1月12日16:00前,应聘人员将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乐亭县2021年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需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上传至电子邮箱jiaoyu4626625@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单位、应聘学科、姓名、联系方式(如:应聘单位*应聘学科*张某*13X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方式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0315-4626625(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资格审核

乐亭县人社局、教育局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下一环节。

(四)开考比例

选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或相应减少选聘人数,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

(五)初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人数与所报岗位选聘计划人数比例大于10:1时,通过答辩形式进行初试,按10:1的比例确定该岗位面试人员。初试时间定于2022年1月24日,需进行初试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

(六)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于2022年1月25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tssydwzpw.com)公布。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予录取。面试考务工作由乐亭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音、体、美岗位面试采取讲课及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讲课题目由考生当场抽签确定,当场备课,当场讲课。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有关事项,根据报名人数及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tssydwzpw.com),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体检具体日期、地点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tssydwzpw.com)公布。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八)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乐亭县教育局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本考试组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tssydwzp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因各种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实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所有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参照《中共乐亭县委、乐亭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若干措施》(乐发〔2021〕24号)文件精神,对本次选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购房及生活补贴15万元,分五年发放,如需在乐亭购买自住房,可申请一次性预支。

五、相关事宜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参加初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附件:1.乐亭县2021年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1乐亭县选聘岗位报名表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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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日报微信)


责任编辑:米若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