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符合条件可继续申领

今天,从石家庄市人社局获悉,根据人社部、河北省人社厅要求,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3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继续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领条件: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本人从单位主动辞职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申领时,应确认自己没有重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营业执照、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以下四种方式均可申领:

(一)微信关注“河北人社”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右下角“人社服务”—“河北人社APP下载”,下载安装完毕后,手机屏幕上点击“河北人社”图标,输入身份证号后刷脸登录,点服务—社会保障—失业补助金申领,核对完信息提交即可。

(二)微信搜索“石家庄人社”小程序,点击“请登录”—业务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之后按提示操作提交。

(三)支付宝搜索“石家庄人社”生活号,点击“请登录”—业务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之后按提示操作提交。

(四)下载“石家庄人社”手机APP,本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刷脸登录—业务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之后按提示操作提交。

不熟悉手机操作的,可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石家庄市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为766元/月;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为776元/月。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申领人务必提前到社保卡发卡银行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

(来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