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我省召开全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暨农民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表彰决定,授予150个单位“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150名个人“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我省有5个单位、4名个人荣获全国表彰。
我省受全国表彰的5个先进集体分别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河北省高速公路延崇管理中心、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省受全国表彰的4名先进个人分别为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局局长施钢、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苗晓军、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张洪林、定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路金。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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