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正在进行中,省会交警全面强化路口路段通行秩序管控,不断掀起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高潮,重点治理非法改装车、拼装车,以及加装车篷、挡风罩、支架等影响通行安全装置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近日,记者随同交警在街头现场执法。
原来二轮的拼装车“载重王”,车主又给改装成了电动三轮车,又加装了车篷,还加上了手机支架……12月6日上午,桥西交警大队在进行电动车违法行为查处行动中,收缴了这样一辆电动车,它几乎占尽了街头常见的各类典型违法行为。
早8时10分许,正值早高峰,车流量很大。一辆加装绿色车篷的电动车向中山路与西二环交口驶来,被交警拦停。记者注意到,除了加装车篷,这辆电动车的车把上还安装了手机支架,其脚踏板又长又宽。
“这辆电动车太典型了!”桥西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沈思忠指着这辆车说,这辆车很明显原来是二轮的拼装车“载重王”,后来经过改装改成了电动三轮车。“这是明显的拼装车,又进行改装成为改装车,骑这样的车上路太危险了!车速快,安装的车篷影响后视镜的视线,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前边加装的玻璃为钢化玻璃,非常锋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受伤害的就是骑行人,并且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受任何保护。这辆车需要收缴、没收,不允许再骑行上路。”沈思忠说。
在早高峰时段的查处行动中,一些老人骑着“老头乐”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送孩子上学,在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就查扣了6辆“老头乐”,牌子涉及海宝、金彭、世纪星等。在拦停这些车辆后,交警先进行登记后,让老人们先用其他方式去送孩子上学,等送完孩子再来接受处理。尽管老人们很不情愿,但都给予了配合。
“最近一段时间,我们深入推进开展以治理拼装车、非法改装车为重点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起到了一定警示作用,但是整治形势还是十分严峻。在一个小时的时间就查处了8辆电动车,除一辆加装塑料车篷的电动车要求其自行拆除进行警示教育外,其余车辆都进行了查扣。”沈思忠表示,这些“老头乐”电动三轮、四轮车,交管部门将核验是否为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的车辆。如果经过许可,需要上牌照再上路行驶。如果未经许可,则为拼装车,需要收缴。
交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在购买这种车辆时,一定要查看是否为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的车辆,可以电脑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官网,点击首页右下角“准入信息查询系统”,或手机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官网,点击最下方“信息检索公共服务”进行查验,并及时到车管所上牌照。
□本报评论员
在电动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交管部门号召全体市民拒绝骑乘违规电动车,驾驶拼装车上路。有调查数据表明,这种简单拼合的“四不像”电动车,不仅质量难以保证,而且安全隐患极大,购买、驾驶这类拼装车,无异于是在“钢丝上跳舞”。
拼装车的定义,是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也就是说,这类车连合法的“准生证”都没有,是在人们东拼西凑下横空出世的。而这类电动车满大街乱跑,其危险性就可想而知。并且,拼装车多是使用报废、走私、事故后整车理赔机动车的发动机(驱动电机)、方向机(转向器)、变速器、前后桥、车架(车身)等,零部件涉及不同厂家、不同品牌、不同质量标准,行驶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控制器失灵、车架断裂等突发状况。
像民间俗称为“载重王”的电动车,就属于典型的拼装车,在货运行业中较为常见,是专门为“小车拉大货”的现实需求量身打造的。其主要特征是,电动车后座、踏板都进行了加宽,车架也被加粗加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多拉货”的需要,但是其车速、载重等指标均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这样的拼装车行驶在马路上,会带来巨大的道路安全隐患。
拼装电动车绝不是小孩子“过家家”的玩具,只要上路行驶,就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千万不能图一时便宜,以身犯险。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任编辑:李天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