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深入贯彻落林长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截至11月16日,秦皇岛市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主体改革任务全部完成,应建立林长制的9个县区、102个乡镇(街道)、2332个村(社区)、7个国有林场、13个自然保护地、12个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全部完成林长制体系建设。
全市制定出台了《秦皇岛市林长会议制度(试行)》《秦皇岛市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试行)》《秦皇岛市林长巡查工作制度(试行)》《秦皇岛市林长制市级督查制度(试行)》《秦皇岛市林长制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成立市级林长分包县区联络小组机制》《秦皇岛市专职护林员职责(试行)》等4类8项配套制度机制,并通过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全市共设置各级林长4823名,其中市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14人,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135人,乡级林长、副林长791人,村级林长、副林长3883人。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261名各级林长开展了2642人次巡林检查调研工作。(来源:秦皇岛政府网)
责任编辑:李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