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中共邯郸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的对象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等条件;国外(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专职教师9名,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中共邯郸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8日0:00至2021年12月2日24:00。 2、报名方式 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邯郸市人事考试网(http://111.62.17.31:8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预选应聘岗位并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即完成报名。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本次考试在邯郸市区设置考场,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需持《笔试准考证》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方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满分各100分。 3、公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选 对达到笔试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笔试有作弊、缺考或一科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等能够证明自已符合条件的有关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地点在本市区,进入面试的考生登录邯郸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面试以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时间15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3、面试分组 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参加面试。 4、面试有关要求 每组(场)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备课和面试顺序。入闱后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开始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按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均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由于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名额从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生应做好提供有关材料和档案的准备工作。考察主要是对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按照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 (四)受疫情影响,笔试、面试、体检等时间无法提前确定,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不再通过其他渠道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310-3111095(市委组织部) 0310-3238025(市委党校) 考务咨询电话: 0310-3111654(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310-3112807(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 附:1、2021年中共邯郸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中共邯郸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 3、2021年中共邯郸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须知 详情登录: http://rsj.hd.gov.cn/Article/a3660c17-cdcd-4c0e-8bd8-8558beebd18e.html 为促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快速发展,根据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邯人社〔201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冀南技师学院工作人员需求情况,面向社会选聘教师7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52名,“能工巧匠”型人才18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冀南技师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技师学院,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邯郸市人社局,位于邯郸市冀南新区职教城(滏阳路1号),占地面积612.3亩,建筑面积43.74万平方米。学院以培养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工等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以打造“区域一流、省内领先、国内知名”支柱型技师学院、国家一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为方向,设有智能控制、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城市建设、公共服务与教育、商贸管理等系部,教职工3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5000余人。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选聘方法 公开选聘采取测评、考察等方式进行,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和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国外(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6.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高层次人才52名。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1月2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能工巧匠”型人才18名。学历要求: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1月26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具有与应聘工种对应的高级工(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高层次人才和“能工巧匠”型人才岗位详细条件要求见《冀南技师学院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表》、《冀南技师学院选聘“能工巧匠”型人才岗位条件表》(附件1、2)。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从《冀南技师学院关于选聘高层次人才和“能工巧匠”型人才的公告》附件中下载填写《冀南技师学院关于选聘高层次人才和“能工巧匠”型人才报名表》。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并携带能够证明自己报名资格条件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报到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就业协议书、选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同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要求与报名表照片同版。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和个人基本情况赋分,应聘人员所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3.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13室(人民东路邯银大厦中楼) (三)测评 测评采取个人基本条件评估、面试和实际操作等方式,主要是对应聘者是否具有基本教学能力和素质进行评价,考察应聘人员能否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1.高层次人才测评办法 (1)个人基本情况赋分(满分7分) 获得报考岗位对应专业技术资格证方面:正高级计1.5分,副高级计1分,中级计0.5分(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获得与选聘工种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方面:高级技师计1.5分,技师计1分(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持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技工院校(含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计1分;技能大赛成绩方面:取得与选聘工种对应的国家级技能大赛(教育、人社、总工会牵头组织或参与)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省级技能大赛(教育、人社、总工会牵头组织或参与)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分、0.5分(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以上每一项均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基本情况赋分最高封顶7分。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 对每名考生的具体试讲、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进行综合打分,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 对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为考生的试讲答辩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测评总成绩=个人基本情况分+面试成绩分 2.“能工巧匠”型人才的测评办法 (1)个人基本情况赋分(满分7分) 获得报考岗位对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方面:正高级计1.5分,副高级计1分,中级计0.5分(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获得与选聘工种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方面:高级技师计1.5分,技师计1分(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持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技工院校(含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计1分;技能大赛成绩方面:取得与选聘工种对应的国家级技能大赛(教育、人社、总工会牵头组织或参与)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省级技能大赛(教育、人社、总工会牵头组织或参与)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分、0.5分(取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以上每一项均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个人基本情况赋分最高封顶7分。 (2)面试(满分100分) ①面试采用试讲答辩、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对考生的具体试讲、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进行综合打分。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对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为考生的试讲答辩成绩。 ②实际操作技能。按照给定的题目、任务进行实际操作,采取“体操打分法”进行评分,对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为考生的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 ③试讲答辩、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的面试成绩=试讲答辩成绩×40%+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测评总成绩=个人基本情况分+面试成绩分 3.其他 (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和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按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高层次人才各岗位比例内末位出现测评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符合报考岗位对应专业技术资格级别较高者;面试成绩分较高者(不含个人基本情况分);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和内容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 (3)“能工巧匠”型人才各岗位比例内末位出现测评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在省政府或省人社厅、教育厅、省总工会及以上部门组织或参与的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本专业荣誉级别较高者(含指导学生参赛);符合报考条件与选聘工种对应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级别较高者;面试成绩分较高者(不含个人基本情况赋分);具有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和内容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 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分、面试成绩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对进入体检人员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由市人社局临时指定体检医院并签订保密协议。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各岗位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批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需在三年内取得聘用岗位相应级别且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若未能按期获得资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协议,并按程序予以解聘。 六、防疫要求 为确保选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现场资格审查及测试时确保近期没有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并准备出行健康绿码。具体要求参照《河北省2021年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选聘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咨询、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人事处0310-3111533 冀南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0310-8571559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组0310-3060123 附件:1.冀南技师学院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表 2.冀南技师学院选聘“能工巧匠“型人才岗位条件表 3.冀南技师学院选聘高层次人才和“能工巧匠”型人才报名表 冀南技师学院 2021年11月19日 详情登录: http://rsj.hd.gov.cn/Article/91fbd95a-e417-4f5c-b0a1-6487c12e5a53.html (来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武萌冀南技师学院关于选聘高层次人才和“能工巧匠”型人才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