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公安局致全市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广大居民朋友们: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爆炸等事故,创建生态、文明、和谐、平安承德,请您自觉遵守市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放禁售的规定。1、在承德市全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2、禁止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或者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3、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要起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放规定。5、元旦、春节期间,公安机关将加大烟花爆竹禁放巡查管控工作力度,依法严惩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违法必究是我们的职责,请勿以身试法。6、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制贩、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现金奖励,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110。居民朋友们,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环境,危害公共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保护环境,崇尚节俭,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自觉抵制烟花爆竹,为建设好、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承德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24日
(来源:承德公安网络发言人)
责任编辑:解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