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衣节期间 廊坊市主城区禁止焚烧祭祀用品

“寒衣节”期间主城区禁烧祭祀用品

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净化城市大气环境,市民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廊坊市主城区禁止露天焚烧祭祀用品实施办法的通知》,“寒衣节”期间主城区禁止生产、销售、焚烧祭祀用品。

《通知》要求,北至北凤道外1公里,西至龙光路外200米,南至南龙道外100米,东至东安路外100米以内区域及廊坊开发区辖区范围,禁止生产、运输、销售纸钱、纸扎、锡箔、冥钞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在主城区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纸扎、锡箔、冥钞等祭祀用品。禁止在殡仪馆或乡镇骨灰堂设置的专用焚烧炉以外场所焚烧死者遗物等用品。

据悉,“寒衣节”前,安次区、广阳区相关部门,将对主城区各辖区内取得营业执照的殡葬祭祀用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经营纸钱、纸扎、锡箔、冥钞及其他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超范围经营行为,将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对各类门店、市场擅自经营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依照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进行查处。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经营锡箔、冥钞、纸钱等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予以处罚。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将对非法营运烧纸、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给予处罚。市大气办、市民政局将对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寒衣节”前后,市区禁烧区域的外围将设立祭祀用品焚烧点,摆放焚烧炉,居民可以到焚烧点集中祭祀。

5个指定地点将摆放焚烧炉

农历十月初一是我国民间传统祭祀节日之“寒衣节”,这期间,人们为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根据各地习俗开展各种祭祀活动。自10月31日起,市环卫事务中心清运管理站将在友谊路南头、桐万路与青果路交口、常甫路南延首开小公园、于常甫大桥桥北、光明西道与西昌路交口5个指定地点,摆放50个祭祀用焚烧炉。摆放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7日。

“在焚烧炉内焚烧祭祀物品,不仅可以减少纸灰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还可以有效避免未燃尽的纸灰到处散落引发火灾的安全隐患,起到维护市容市貌,保护环境的作用。”清运管理站工作人员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祭祀节日期间在焚烧炉内焚烧祭祀物品,以文明、绿色、节俭、安全的祭祀方式祭祀先祖、缅怀故人。

对于传统祭祀方式,也有市民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希望大家慢慢转变观念,摒弃祭祀陋习,树立厚养薄葬的观念,老人在世时多尽孝心多陪伴,老人逝去后文明节俭寄哀思。”市民张先生认为,在尊重传统民俗的同时,应该倡导、提供多元化、人性化的文明祭祀方式,比如通过植一棵树、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清扫墓碑、颂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从而提升传统节日的现代意义。

(来源:廊坊发布)


责任编辑:周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