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开始,中心城区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据悉,集中整治首日,中心城区共有1507名违法人员因骑乘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接受了“五选一”式教育处罚。同时,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和爱心企业还捐赠了640个头盔。这些头盔将放置于人流密集处的交通岗亭,没有戴头盔的市民实名登记后可借用,并限定在两天内送还。否则,交管部门将予以曝光。
交警提醒,事故发生后,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能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市民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戴好头盔。(来源:沧州晚报)
责任编辑:解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