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16时40分,沧州市民张先生骑电动自行车在浮阳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因闯红灯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告知了他的违法行为,让其从罚款、抄写交通法规、当交通志愿者、观看交通警示宣传片、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发到朋友圈自我曝光“五选一”接受处罚。张先生选择了朋友圈认错“集赞”30个后,交警准予放行。
在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治理行动中,针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实施柔性执法,去年4月,推出行人、非机动车处罚“五选一”套餐,违法行为人可以“五选一”接受处罚。“五选一”套餐实行以来,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共处理85400起违法行为,其中65000人发了微信朋友圈,6100人当交通志愿者,5800人抄写交通法规,4850人交罚款,3650人观看交通警示宣传片,很多市民表示这种柔性执法效果好。
“五选一”套餐具体内容包括: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对违法行为人实施的相应违法行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单,处以5元至50元的罚款。此外,违法行为人还可选择抄写交通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等。违法行为人可选择协助执勤民警在路口做交通志愿者持续30分钟或者接力下一个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人可选择在教育处罚点观看20分钟交通安全警示等影像资料。违法行为人可选择在现场按照执勤民警提供的提纲,把自己的违法行为编辑一句话,发到微博或微信朋友圈,求好友关注30个等。
“我们推出这个套餐不以处罚为目的,希望可以通过多元化选择,让违法者能更好地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提高安全意识,达到人人宣传文明交通的效果,营造文明出行、文明创建的良好氛围。”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副指导员曹延忠说。
(来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米若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