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裕华区一名车主推车上楼充电,且拒不改正。10月21日上午,石家庄市消防救援支队裕华消防救援大队给他开出了900元的罚单,这也成了石家庄因为“电车上楼”开出的首张消防罚单!裕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敖曼告知该电动自行车车主,今年8月1日起,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最终,消防监督员对涉事车主处以900元的罚款。涉事车主进行了签字确认。消防监督员敖曼表示,这个处罚并不是目的,希望这次开出的首张罚单也给其他一些电动自行车车主敲响警钟,让大家共同维护好我们的消防安全环境。
(来源:石家庄日报微信)
责任编辑:刘赛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