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沧州市有8地撤乡设镇,涉及6个县(市、区)。分别为:
黄骅市撤销常郭乡、羊二庄回族乡,设立常郭镇、羊二庄镇;
献县撤销十五级乡,设立十五级镇;
青县撤销曹寺乡,设立曹寺镇;
沧县撤销纸房头乡、姚官屯乡,设立纸房头镇、姚官屯镇;
盐山撤销杨集乡,设立杨集镇;
运河区撤销南陈屯乡,设立南陈屯镇。
截至目前,沧州市共有建制镇109个,占全市乡镇总数的66%。
撤乡设镇是优化乡镇社会资源配置、强化乡镇社会管理能力、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基础工作,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城镇化率的有力抓手和有效举措。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不变,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此次撤乡设镇行政区划调整,意味着沧州市城镇化进程又向前迈进一步。撤乡设镇可有效促进企业和人群集中,进一步强化小城镇的中心带动作用,形成较大规模的城镇格局,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也有利于招商引资和优势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各地将以撤乡设镇为契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不断为沧州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来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解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