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管好“明白账”,河北出台国有资产监督专门决定

河北省国有资产“家底”有多厚,该如何管好?人大监督是守护国有资产的一道重要防线。今天,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并且工作起步较早,在省政府的密切配合下,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决定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以每年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作为履行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责的基本方式,并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方式。

决定明确省人民政府按照综合报告与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在报告内容方面,要求综合报告全面、准确反映各类国有资产和管理的基本情况,重点报告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禀赋和保护利用,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效率,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此外,还应完善国有资产报表体系,健全政府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规范国有资产会计处理,落实相关统计调查制度,加强国有资产审计等。

在加强人大审议工作方面,决定细化了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预先听取报告和初步审议等审议前的相关工作和程序,同时完善了常委会审议重点内容。在健全监督机制方面,决定明确要建立健全整改与问责机制,强化跟踪监督;建立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有效衔接机制,推进公开透明;建立健全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化手段的支持。

“决定的出台,为人大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能,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副主任李英坚表示。

(来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董彦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