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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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军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135名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全军统一部署,河北省军区2021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
一、招考岗位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其中报考条件注明“仅限有服役经历”指仅限服现役期满且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方可报考。
2021年冬季拟退役且选择自主就业安置方式的三级军士长以下士兵经报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可以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报考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技术工岗位,应当分别取得相应专业的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其中报考车辆驾驶专业岗位的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车驾驶证》,并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符合准驾车型要求。报考普通工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或工作能力。
(四)身体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五)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能五级、普通工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9月以后出生)。
(六)户籍条件。报考人员的户籍所在地应当符合岗位设置条件。
(七)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发布公告,并公示招考岗位计划。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23日8:00至9月28日18:00。报考人员根据招考信息登录军队人才网《2021年军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选择岗位时,需逐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因个人原因填错信息、误报岗位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三)加分资格审核。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取得理论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其中,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理论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2021年度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理论考试成绩加5分。
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防控救治任务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符合上述规定加分条件的基础上,理论考试成绩可以再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属于现役军人、2021年度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10月15日前,省军区通过在线审核或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式确认加分资格。
(四)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可于10月16日9:00至10月23日9: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届时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各省军区集中组织的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
理论考试时间统一为10月23日上午9:00至11:00(政治理论20分、专业知识80分)。11月15日前省军区按照岗位计划招考人数1∶5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用人单位或其上级单位采取审查原件的方式同步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未入围人员和资格条件审核不合格人员不参加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安排在11月20日前(操作技能60分、综合素质40分),具体时间安排和形式方法由各省军区确定,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资格条件审核通过的入围人员。
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
(五)确定预选对象。11月30日前,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2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操作技能分项成绩确定排名。
(六)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12月10日前,省军区统一组织预选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符合规定参加复检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其中,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体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工作于12月20日前完成。2021年冬季退役士兵采取协调原服役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组织鉴定材料的方式进行政治考核,视情组织延伸考核。
(七)确定拟录用对象和公示。12月31日前,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用对象,逐级上报拟录用对象名单。拟录用对象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中递补。
2022年1月20日前,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将拟录用对象名单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结束后,用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对象到岗试用。
(八)审批录用。2022年2月底前,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政治工作局审批拟录用对象名单。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起始日期统一从2022年1月1日起算。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为2个月。新录用人员名单,逐级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和职业资格,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五、特别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网址:军队人才网
(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http://81rc.81.cn)
河北省军区招考咨询电话:0311-87988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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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招聘16名青年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迁安市青年就业见习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稳就业工作,提升广大青年就业能力,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面向社会招聘青年就业见习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录取。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踏实肯干,积极进取。
2.2020年6月以后毕业离校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3.未享受过政府各类就业创业相关补贴政策,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用工合同且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4.能保证一年见习工作期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拟招聘就业见习人员16名,具体科室由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配。建筑类、法律类、房地产类、建筑工程类、城市规划类、物业管理类、市政工程专业、给排水专业、人力资源类、文秘、计算机应用类优先录用。
四、见习期限及工资待遇
见习期限一年,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到期自动解除。见习期间按月发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现为每月1900元);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申请就业见习的青年持以下有效证件到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可到创客广场5号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行办理)。
报名时间:2021年9月18日-9月28日(报满为止)
报名地点: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燕山大路中段3366号)四楼412室
联系电话:0315-7626321 1347389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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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冶区招聘青年就业见习岗位
为深入实施河北省青年就业见习三年计划,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根据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开展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申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申请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申请就业见习,实行自愿报名,同时应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和相关专业要求。
二、见习期限及待遇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三、报名时间
2021年6月3日开始报名(请于工作日报名),额满为止。
四、报名需要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其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有纸质版提供复印件,无纸质版提供电子版编号)
5、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报名地点
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毕业生就业窗口
六、联系电话:3524515
(来源:河北国防 迁安市人民政府 古冶人社局)
责任编辑:解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