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布了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河北省37个县(市、区)榜上有名。
这37个县(市、区)是:元氏县、栾城区、正定县、鹿泉区、赞皇县、兴隆县、平泉市、张家口市桥西区、万全区、怀来县、海港区、山海关区、丰南区、玉田县、曹妃甸区、迁西县、乐亭县、香河县、望都县、徐水区、高阳县、博野县、安国市、东光县、渤海新区、孟村回族自治县、肃宁县、南皮县、安平县、饶阳县、信都区、隆尧县、巨鹿县、磁县、魏县、馆陶县、定州市。
据悉,国家能源局将依托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机制,对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开工、建设和并网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测,按季度公布相关信息;并于每年一季度对上年度各试点地区的开发进度、新能源消纳利用、模式创新以及合规情况等进行评估并予公布。2023年底前,试点地区各类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的比例均达到相关要求的,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要求,各试点地区要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试点过程中,不得以开展试点为由暂停、暂缓其他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等工作。对于试点过程中不执行国家政策、随意附加条件、变相增加企业开发建设成本的,将取消试点资格。
(来源:河北日报)
责任编辑:董彦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