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商场、综合体、超市、商业街区、特色街区、农贸市场等场所引进商户入驻经营。
在2021年8月至12月期间,每引进一家商户,按照营业面积和经营规模,市财政对场所运营单位给予1000元至2000元资金奖补,用于减免入驻商户租金。
积极推动早餐店内经营,利用3年左右时间,建设形成一批布局合理、消费便捷、形式多样的早餐经营网点,满足居民对早餐的便利化、品质化消费需求。
到2023年底,主城区早餐经营网点达到500家以上。
支持固定早餐门店发展,鼓励企业利用各类设施资源,开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固定早餐门店。
对符合一定标准的新建或改造提升早餐门店,按照营业面积和经营规模,每店给予1万元至3万元资金奖补;大型餐饮和食品加工等企业,发展连锁化、品牌化早餐经营网点达到10家以上的,每家再增加1万元资金奖补。
对餐饮企业开设早餐服务的,按照营业面积和经营规模,每店给予1万元至3万元资金奖补。
开辟多渠道早餐供给方式,鼓励引导机关企事业等单位食堂对外开放,向社会提供早餐服务,满足大众就餐需求,对成效明显的给予一定资金奖补。
完善便民消费设施,推动社区零售、餐饮、家政、美容美发、维修、洗染等生活服务企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提升居民消费品质。
对便利店达到10家以上的连锁企业,社区餐饮、家政、理发、修理、洗染等门店达到5家以上的连锁企业,每新建1家门店,符合一定标准的,给予2万元资金奖补。
支持知名社区电商企业整合线下便利店、社区小店资源,全面扩展线上功能,实现线上下单、线下就近配送与网络购物社区全覆盖。
对吸收线下便利店、社区小店300家以上的平台企业,按吸收的店铺数,给予20万元至50万元的资金奖补。
鼓励发展社区便民商业新模式,对规范化、品牌化、标准化运营的移动餐饮售卖车、智能厢式便利设施、蔬菜直通车等,达到20个以上的连锁企业,在社区内每新设立1个,给予2000元至5000元资金奖补。
对新建或改建并符合相关标准列入年度政府支持的便民市场,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资金奖补(含省级奖补),社区便民生活服务中心每个项目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资金奖补(含省级奖补)。
每年新建或改建便民市场15家、社区便民服务中心5家。
在完善老旧社区商业服务设施方面,对商业网点配套设施不足的老旧社区,统筹各种资源,鼓励利用物业用房、居委会部分办公用房、存车棚等设施作为便民服务网点使用,提供购物便利,真正做到还空间于城市、还绿地于人民、还公共配套服务于社会,不断提高群众居住的舒适度、便利度和安全性。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米若莎